年1月26日0-24时,天津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例,新增重症病例4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0例。其中:
新增确诊病例中,河北区3例,外地来津1例。
截至1月26日24时,天津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例,重症病例11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0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河北区5例、河东区3例、南开区1例、西青区1例、和平区1例、滨海新区1例、外地来津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1月27日
第14例患者张某某,男,71岁,长期居住武汉。患者于1月19日飞往马来西亚旅游,1月25日23时30分乘机抵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患者因发热医院医院,后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4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其同机人员已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既往病例情况
第1例,郑某某,女,59岁,居住于西青区杨柳青镇,有武汉旅游史。1月14日发病,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2例,杨某某,男,57岁,居住于河东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有武汉出差史。1月18日发病,先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断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医院治疗,病情较前加重,仍为重症病例,生命体征平稳。
第3例,黄某某,女,68岁,居住于南开区,在武汉工作。1月14日发病,医院医院就诊,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4例,余某某,男,40岁,居住于和平区,有武汉工作史。1月14日发病,先后医院、医院医院,1月21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5例,陈某某,男,46岁,居住于河北区,就职于天津动车客车段。1月15日出现咽部不适,自1月17日先后到北宁街社区卫生服务医院就诊,1月23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6例,石某,男,56岁,既往高血压病史10余年,居住于河北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出现发热,1月23医院就诊,1月24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7例,康某某,女,29岁,居住于滨海新区,在武汉工作,1月23日来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8例,崔某,男,39岁,居住于河东区,为天津动车客车段工作人员。1月19日至22日去过武汉,1月23日返回天津。于1月23日晚出现发热,1月24医院就诊,经市专家组确诊,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9例患者杜某某,男,57岁,居住在河东区,1月17日从武汉到津,1月24日出现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9例病例,为重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该患者与本市第3例确诊病例黄某某是密切接触者。
第10例患者胡某某,男,30岁,北京人。1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逗留,24日抵津时发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5日1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10例病例,为轻症病例。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第11例患者田某某,女,55岁,河北区人。1月23日出现发热、鼻塞等呼吸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医院治疗。
第12例患者韩某某,女,79岁,河北区人。于1月24日出现发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
第13例患者陈某某,男,19岁,河北区人。1月20日出现发热、咽痛症状医院就诊,1月26日6时经市专家组确诊。
第2、5、6、8例为同一单位职工。其中,第11例患者田某某为第6例确诊患者的家属,第12例患者韩某某、13例患者陈某某为第5例确诊患者的家属,此前均已作为密切接触者接受医学观察。截至1月26日24时,天津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例,重症病例11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0例。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健康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