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核酸检测有关事宜的通告
〔〕第79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满足人民群众的核酸检测需求,我区重新调整9个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从12月17日起,非必要不核酸,但如您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时,为了检测结果更加精准,减少复检频次,建议在核酸检测时采用单人单管。另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地点:
二、采样方式:根据漳应对疫情指挥部防〔〕号文件关于加强核酸采样点设置和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分类收治的通知要求,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采取自愿自费,单人单管。
三、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闽医保〔〕65号)规定:单人单检每人次16元。所有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从12月17日起执行以上收费标准。
四、注意事项
(一)被检测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采样后按规定路线立即离开现场。
(二)以下对象请勿到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
1.健康码非绿码。请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医院黄码专用窗口采样。
2.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五、其他说明
各个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可根据疫情形势、被检人流量和医务人员配备数等情况变化,适时对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的设置地址、采样时间等进行调整,调整前必须报区卫健局同意后提前2天在原采样点进行公告。
漳州市龙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12月17日
来源:龙文融媒
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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