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心动魄烟台栖霞2岁女童被人贩子抢走后

应急说

不为人父母,一定不能深刻体会自己视若珍宝的孩子被人拐走的心情。

小编从前也是无法想象,可如今看着一点点成长起来的刚满周岁的小外甥女,似乎也能理解那种锥心刺痛了。

烟台2岁小女孩时隔近24小时后终于被找到,令人欣慰,也希望家长吸取教训,日后看好孩子。同时愿天下无拐!

愿有关部门对人贩的打击,绝不手软!

昨天,一则关于“烟台栖霞2岁女童被人抢走”的消息在朋友圈里疯传,牵动了无数人的心!小编得到最新消息:衣妙涵小朋友找到了!平安!感谢所有帮忙扩散的好心人!

孩子找到的第一时间,其哥哥就在微博上发布了消息,并感谢大家。

随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陈士渠在发布微博:栖霞市警方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查找侦查等工作,烟台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局长带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刚接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报告,已在附近山上找到孩子,平安。

很多网友在微博上留言称,孩子怎么会这么快被找到?感觉这像是一场家庭纠纷。但是已经被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陈士渠否认。

就在1个小时前,衣妙涵小朋友的哥哥,发微博称:妹妹是被人贩子丢在山上的。

看到这里,不可否认的是,朋友圈里关于“衣妙涵小朋友丢失”的大量转发,为找到她起到了重要性作用!

很多人推测,人贩子是通过朋友圈里看到了全省人的态度及找到孩子的决心害怕了,看到全省通缉严防死守、无处可逃的阵势怕了!

在良心还未完全泯灭的情况下,把孩子丢到山上跑了……

前情回顾:

3月18日上午开始,一则“栖霞小女孩被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抱走!”的消息在烟台人的朋友圈内扩散,短时间引起了众多,不少爱心市民纷纷转发,紧急接力寻人。

昨天中午12时34分,栖霞公安官方发布消息:栖霞市公安局接到翠屏街道办事处大河北村衣妙涵(女,2岁)失踪的警情后,立即组织民警全面进行调查走访、核实线索。

目前,鲁HAB可疑车辆及司机已查找到,已排除嫌疑。公安机关正全力进行调查,欢迎群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报警。

衣妙涵走失的消息牵动着全山东人的心,热心市民们纷纷在朋友圈和微博转发,大家都在焦急等待走失孩子的最新消息。

18日晚上9点36分,记者通过网上留下的电话联系到小女孩的亲人,她的姑姑表示衣妙涵还未找到,自己的手机也接电话接到没电关机。目前,家属已经向警方报案,栖霞警方已到现场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查找线索。

孩子找到就好!希望更多家长吸取这次教训,看好孩子!一旦发生孩子丢失情况,一定要记住黄金72小时内必做的事:

万一丢了,怎么办?

1

第一时间报警!动员亲朋好友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要道堵截人贩子。

2

到事发地调看监控录像。

3

家长要及时采血,进入打拐DNA库,这是免费的。

4

到周边救助站、福利院等地寻找。

5

向寻亲网站提供失踪儿童信息。

再次重要提醒!

很多家长以为孩子失踪,没到24小时警方不会受理。

请记住!请告诉周围的父母,不是的!

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

不需要等24小时!!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同时

↓↓↓↓↓↓↓↓

年1月1日起

"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

将被处死刑!!!

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扩散告诉更多家长朋友!!

来源:综合半岛都市报、今日栖霞、央视新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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