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孟家村4户农家房屋失火化为灰烬(图)
昨天是端午节,但烟台栖霞市观里镇孟家村4户村民喜忧参半,忧的是几乎全部家当都毁在火里,喜的是村民们的热心相助让他们很感动。6月6日大清早,孟家村村民苏凤莲和丈夫李振一起赶到山上的苹果地里套袋。他们没有想到,这次离开家门,就再也踏不进原来的家了———一把火将他们的房子全烧塌了,这把火不仅让两口子无家可归,还连累了东西三家邻居,其中两家全部正房烧塌,一家烧毁了两间。火灾发生后,村民们自发救火,并向4户人家伸出了温暖的双手。
农忙时节,孟家村的白天非常安静,青年人都在外面上班,中年人和部分老年人都在山上忙碌着套袋,只有八九十岁实在没办法干活的老年人留守在村里。6月6日上午9点多,一老人忽然发现苏凤莲的房子着火啦。“救火呀,救火呀。”呼喊声和奔跑的脚步声打破了村子的宁静。火势蔓延很快,苏凤莲的西邻李文胜、李堂及东邻高建江等3家受到连累,李文胜家的4间房子和李堂的6间房子全部化为灰烬,高建江因为山墙高大厚实,损失略轻,烧毁了两间。
“当时几乎家家锁门,村民想帮着救火,取水都困难。后来来了救火,一车水用完的时候,山上干活的人都赶回来救火了,村民用水泵给救火车上水,最终把火扑灭了。”孟家村书记高波告诉记者,民警、小观镇政府的相关领导都赶到现场救火。
火灾扑灭后,面临烧毁房屋重建的问题,不过现在正是农忙时节,包括失火的人家都不能错过农时,建房子暂时不现实,4户人家里,苏凤莲和李文胜借住在亲戚家里,李堂住在南边的平房里,高建江则住在还没烧到的两间房里。
今年49岁的苏凤莲和54岁的李振有一个正在念大三的女儿,两口子依靠着种地供女儿上大学,家里的日子原本也不是很宽裕,这一场火灾将两人几乎全部家当都毁了。59岁的李文胜损失更大些,除了房子被烧毁,家里的五千块钱也在火灾中化为乌有。李堂是4户人家中年龄最大的,今年63岁了,老两口虽然都已经过了六十岁,依然每天在地里忙忙碌碌,谁知道一把火把什么都烧没了。
火灾发生后,孟家村多户人家家家牵挂着他们,自发捐款,捐衣服、被子。“镇政府知道后一户先给了一千块钱,让他们先解决眼前的困难,多户村民已经捐款一万多元了,还在陆续捐助中。”高书记说孟家村很小,但爱心很“大”。
他们都是勤劳本分的农民,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换来幸福安宁的生活。而如今,他们正面临着人生最艰难的时刻,如果你也想帮助这4户农家渡过眼前的难关,可以联系:李振:-李文胜:-李堂:高建江:。
烟台男子网购价值元三星手机收货竟收洗手液
本来想通过网购买一部高档手机,结果店家给寄来了半瓶洗手液。昨天,烟台市区张先生讲述了自己离奇的网购维权经历。
几天前,张先生通过某网上电商下单购买了一部价值元的三星手机。随后,张先生通过电子查询系统手机已经到达烟台某快递公司,由于正好有事去该快递公司所在地,张先生表示自己过去提货。当着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面,张先生打开包装后,里面不是一件梦寐以求的三星手机,而是半瓶洗手液。
明明价值多元的高档手机,一下变成了半瓶洗手液。张先生怎么也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由于是当着快递公司扯开包装的,张先生当即与服务热线沟通,经过数次交涉和快递公司提供的现场拆封的视频证据。最终,该电商将张先生的元购货款全数退回,称可能是发货的不小心发错了。张先生说,但即便发货发错了,也应该是一整瓶洗手液啊,服务员并没有对此作出解释。
通过自己经历,张先生说“6.18”网购高峰期即将到来,建议消费者选购大额网购商品时,一定要当面验货或是去快递公司自提。否则出现类似的麻烦事,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解决。
男子偷手机被失主抓住暴打恼羞成怒持刀捅伤失主
原本是偷拿别人一个手机,被失主抓住后因为挨了打,他持刀捅伤了失主,造成其疑似轻伤二级。而依据相关法律,如鉴定为轻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6月6日,伤人者向烟台蓬莱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5月17日17时许,蓬莱市公安局紫荆山派出所接到韩某报警称,当日16时许,他在蓬莱市西关路某小吃部附近跟一男子要手机时与其发生口角,后被该男子用刀捅伤入院。
民警迅医院了解案情。原来,当天下午韩某在蓬莱市西关路某网吧内上网,离开时将手机遗忘在网吧内。等他返回网吧时,发现手机已不见,拨打手机已被关机。
韩某通过查看网吧监控,发现他离开网吧后,有一名穿红裤子的青年男子将其遗忘在网吧的手机拿走。有围观群众提供信息,穿红裤子青年男子此时正在附近某小吃部内吃饭。得知消息的韩某,立即叫上朋友张某赶到蓬莱市西关路某小吃部找到该青年男子。
穿红裤子青年男子先是否认自己拿了手机,双方发生口角,韩某和张某对其进行殴打。穿红裤子青年男子被迫交出手机后,因不见了手机卡再次遭到韩某和张某的殴打。穿红裤子青年男子被打得恼羞成怒,拿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将韩某的胳膊捅伤,随后逃跑。
由于韩某伤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办案民警随即赶往事发现场,并调取了周边监控,监控视频内容与韩某所说基本相符。民警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最终锁定穿红裤子男子叫王某,青岛平度人,20岁左右,在蓬莱市生活多年,对蓬莱的环境十分熟悉。民警利用公安天网监控追踪王某的行动轨迹,却发现王某无故失踪,办案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布控。
5月25日,蓬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门诊对韩某左上臂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意见为暂定轻伤二级,民警立即对韩某被故意伤害案件受理立案。办案民警经过多天走访排查,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通过民警多方工作,躲藏近20天未敢出门的王某迫于压力及内心的谴责,于6月6日到紫荆山派出所投案自首,该对其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拾到别人手机占为己有的不道德行为及其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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